区财政局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无证执法检查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王建军
日前,区财政局对区内无资质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,共查处无许可经营企业13家。要求这些企业限期办理审批手续,持证依法经营。
代理记账业务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,实行行政许可制度。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,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,须及时到属地财政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,领取由国家财政部统一监制的《代账记账许可证书》,方可开展代理记账业务。
此次集中检查,由4名执法人员组成,为期三天。为扎实开展此次检查,实施前工作人员多渠道收集反馈信息,同时比对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信息,确定重点检查区域和检查对象。将长江路裕源大厦、海诺大厦、福莱商城等代账机构工商注册集中地作为重点检查区域,对社会反应较多、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。共查处无许可经营企业13家。检查人员对无证企业负责人现场讲解有关代理记账的法律法规、审批条件、办理手续等,督其办理许可手续,依法规范经营。此次执法检查,对净化规范我区代理记账市场秩序将发挥积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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